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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損毀他人財物怎麼處罰

治安管理 閱讀(1.8W)

一、任意損毀他人財物怎麼處罰

任意損毀他人財物怎麼處罰

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也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4、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當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故意毀壞財物罪與其他犯罪的界限

本罪與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裝置罪、破壞易燃易爆裝置罪、破壞通訊裝置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侵犯財產犯罪中的破壞生產經營罪的區別在於:後者破壞的是特定的財產,侵犯的是其他獨立客體,刑法對其已單獨規定有罪名,只應按刑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本罪的行為物件是國家單位或者他人所有的財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包括狹義的財物和財產性利益。行為人是否佔有該財物,不影響本罪的成立。但是被毀壞的財物必須是為他人所有的,毀壞自己所有的財物,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前面也提到了這個任意損毀他人財物會被判處的刑罰,同時這個時候也需要滿足前面提到的立案標準,一般就是損毀的財物金額需要達到五千元,或者是故意損毀他人的財物達到三次以上,都是滿足了損毀財物的立案標準的,滿足了立案標準就會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