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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糾紛打架處理程式主要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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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糾紛打架處理程式主要是什麼?

民事糾紛打架處理程式主要是什麼?

1、把雙方請到派出所,分開來詢問,通過詢問大致瞭解事情的前因後果;如果雙方都沒有傷,教育後釋放;如果一方有傷,一方無傷,把兩個人叫到一起,協商醫療和賠償等善後事宜;

2、把談話和協商的內容寫成筆錄,請雙方過目後確認簽字;如果一方或者雙方都是未成年人,派出所通知家長前來領人;如果雙方都是成年人,教育後釋放;如果致人受傷者涉嫌刑事犯罪的,送往看守所羈押。

注意事項:

1、只有起訴後向法院申請鑑定才能夠作為有效法律賠償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需要增加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等。派出所對打架鬥毆的處理,首先會調查清楚事件具體的情況,打架鬥毆的具體原因,當事人受傷的程度,以及對周圍事物的破壞程度等綜合分析。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

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刑法打架鬥毆怎麼判刑?

(一)打架若造成對方輕傷及以上,不僅要賠償別人的醫藥費等損失,還要承擔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

若是輕傷以下,要賠償別人的醫藥費等損失,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很可能會治安拘留。治安拘留一般3天—15天.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打架鬥毆有可能涉嫌犯聚眾鬥毆罪或尋釁滋事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鬥毆罪】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其實,打架的處理程式並沒有大家想的多麼複雜,生活中也有很多的人在動手打架以後都沒有報警,反而在動手打架以後雙方有可能都意識到自己的錯誤,雙方也都沒有互相要求所謂的賠償,自己就和好了這種情況。只要其中有一方已經主動報警,整個處理的程式到派出所以後要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