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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十五天生活情況

治安管理 閱讀(2.9W)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是分開羈押的。
刑事拘留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是在行政拘留所,條件比看守所強好多:
一、上下鋪,提供被褥(當然要收費),夏有電扇,冬有暖氣。
二、每日伙食費15元,早上、晚上各兩個窩窩頭,中午兩個饅頭,稀飯或菜湯,均限量。每日另加5元,可以管飽,也可以吃上點菜。
三、每日關在房間裡,不放風。家屬可以隨時前去探望,所送的物品被剋扣一點後,本人還是能得到的。
四、一般不會被打或被體罰,因為都是被拘留的,誰也呆不長,所以不會相互欺負。
法律依據:
《拘留所條例》第二十三條
被拘留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或者使用警械:
(一)鬨鬧、打架鬥毆的;
(二)毆打、欺侮他人的;
(三)故意損毀拘留所財物或者他人財物的;
(四)預謀或者實施逃跑的;
(五)嚴重違反管理的其他行為。
拘留所人民警察對被拘留人使用警械應當經拘留所所長批准,並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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