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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受威脅不敢作證怎麼辦

證據調查 閱讀(2.04W)

建議報警處理。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司法工作人員可以向證人說明原因及不出庭作證的後果,同時為證人的生命安全提供保障等,說服證人出庭作證。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證人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或者出庭後拒絕作證的,予以訓誡,情節嚴重的,經院長批准,處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處罰人對拘留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複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證人受威脅不敢作證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