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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私自錄音算證據嗎

證據調查 閱讀(1.8W)

手機私自錄音很難算證據。錄音、錄影、簡訊、微信等電子證據可以作為判決的依據使用,但是訴訟活動中一般要具備以下三個特性才能作為證據:錄音客觀真實性,錄音必須是與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實存在邏輯上的聯絡,錄音須由當事人按照法定程式提供,在非私人場所,合法取得或由法定機關、法定人員按照法定的程式調查、收集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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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六十八條

除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外,其他情形不得視為非法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