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證據調查>

現場證人不作證犯法嗎?

證據調查 閱讀(1.63W)

一、現場證人不作證犯法嗎?

現場證人不作證犯法嗎?

不會。

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援證人作證。

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第七十三條,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二、證人作偽證是否犯法

會構成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偽證罪是一種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和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它對於國家正常的司法秩序以及當事人的人身權利都有嚴重的危害,所以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都對它進行了嚴格的規定。但是,國內外對於偽證罪的規定是不同的,就是在同一個國家不同歷史時期的規定也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五條,【偽證罪】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綜合上面所說的,證人對於一個案件來說是很重要的人物,但對於證人如果不願意進行作證的話,那麼雖說不會構成犯法,但對於一個案件的判決來說是會影響很大的,所以,對於當事人就有義務把真相告訴給大家,讓違法者可以受到應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