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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證人不給作證會受到處罰嗎?

交通事故訴訟 閱讀(2.95W)

交通事故證人不給作證會受到處罰嗎?

一、交通事故證人不給作證會受到處罰嗎?

交通事故證人不給作證有可能會受到處罰,交通事故致人一人死亡,如果肇事方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會有犯罪記錄。此時若是法院或者是檢察院審理刑事案件時,若是瞭解交通事故相關實情的主體不出庭作證,有可能會受到訓誡、拘留等的處罰。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強制出庭作證

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證人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或者出庭後拒絕作證的,予以訓誡,情節嚴重的,經院長批准,處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處罰人對拘留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複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二、交通事故屬於民事案件還是刑事案件?

1、交通事故屬於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關健要看肇事者所負的事故責任。如果肇事者負事故主要或全部責任,且因事故致人死亡的、或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應承擔刑事責任,同時也應承擔民事責任。如果不屬於上述情形的,則不負刑事責任,應根據事故責任來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2、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是交通事故發生之後,僅涉及到民事糾紛,此時若是知道一些交通事故實情的主體,不出庭作證,一般一不會受到什麼處罰。但若是交通事故已經屬於刑事案件了,那麼瞭解交通事故相關實情的主體不出庭作證,有可能會受到訓誡、拘留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