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訴訟二審流程多久出結果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二、民事訴訟第二審的流程是什麼?
1、立案: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卷宗,符合條件,予以立案。
2、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審判庭開庭審理。
3、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4、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5、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6、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7、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8、宣判。
三、民事訴訟上訴狀應該包括內容?
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身份號碼、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2、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
3、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綜上所述,在民事訴訟活動中,不管是一審程式還是二審程式,法院都會按照規定流程辦理。目前關於民事訴訟二審流程多久出結果並沒有準確標準,大部分案件法院都會在立案後三個月內審結,案情複雜的,可以適當延長。當事人可以耐心等待三個月,如果那時還沒有出結果,可以向上級法院詢問辦案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