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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被起訴答辯狀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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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債被起訴答辯狀怎麼寫

欠債被起訴答辯狀怎麼寫?

欠款訴訟答辯狀應當包含以下事項:

1、被告是自然人的,需要寫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被告是組織的,需要寫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2、針對原告起訴狀提出的事實進行抗辯,對起訴狀中的事實進行認同或者反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送達起訴狀和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二、答辯狀的要求

1、雙方當事人情況;依次寫明答辯人和被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住址。答辯人有訴訟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的,也應寫明其身份事項。

案由部分,寫明答辯人因何案的起訴狀或上訴狀提出答辯。行文中必須寫明雙方當事人是誰,以及對方起訴的案由是什麼。一般表述為:“因……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2、正文:答辯理由和答辯請求。

針對原告訴訟請求的答覆或反駁;包括事實依據;有關證據;法律依據;

3、尾部:送達何法院,答辯時間和答辯人姓名、附項等。

答辯狀篇幅不必長,但必須抓住重點,特別要抓住起訴狀中那些與事實不符、證據不足、缺少法律依據的內容,進行系統辯駁,以利於法院在審理時判明原告訴訟請求是否符合事實,是否有法律依據,從而作出正確的裁判。

答辯狀可以不寫,對庭審結果沒有什麼影響。但是如果有能力的話還是應該寫好之後在規定的時間交給法庭,寫一份正規的答辯狀某種意義上可以體現當事人對於庭審的重視。如果不會寫答辯狀的也沒有關係,可以由律師代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