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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受理公益訴訟範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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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察機關受理公益訴訟範圍是什麼?

檢察機關受理公益訴訟範圍是什麼?

檢察院公益訴訟的範圍:檢察機關不宜簡單直接提起公益訴訟,應當先通過訴前程式。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之前,檢察機關應當依法督促或者支援法律規定的機關或有關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提起行政公益訴訟之前,檢察機關應當先向相關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糾正違法行政行為或依法履行職責。經過訴前程式,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沒有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社會公共利益仍處於受侵害狀態的,檢察機關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行政機關拒不糾正違法或不履行法定職責,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仍處於受侵害狀態的,檢察機關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有權對損害國家利益、集體或者個人的民事行政違法行為,可以支援受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村委會能提起環境公益訴訟嗎?

《環境保護法》沒有授權村委會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權利。但是《環境保護法》第五十七條賦予舉報權利。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汙染環境和破壞生態行為的,有權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的,有權向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舉報。

接受舉報的機關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資訊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環境保護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對汙染環境、破壞生態,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符合下列條件的社會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依法在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二)專門從事環境保護公益活動連續五年以上且無違法記錄。

村委會沒有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權利,但是其具有舉報的權利。發現存在危害人類生活環境,破壞生態資源的情況,可以向環境保護部門進行舉報,若環境保護部門不履行職責,處罰破關環境的人,村委會可以向檢察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