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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法人被告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可以查封嗎

訴訟管轄 閱讀(3.01W)

一、對法人被告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可以查封嗎

對法人被告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可以查封嗎

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查封法人代表個人及股東的賬戶資金,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訴前財產保全的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十三條,一人公司的債務承擔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十三條,出資不足的補充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繳足出資的,應當補繳;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發起人補足其差額;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三、訴訟特點

1、訴前財產保全具有快速、及時、簡便特點。民訴法規定對準予訴前保全申請的,人民法院應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並開始執行。這一措施的快速實施,可以更完整地避免利害關係人因糾紛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 

2、訴前財產保全在適用效力上同訴訟保全一樣具有國家強制性。任何義務主體對人民法院製作的針對其財產的訴前保全裁定,都負有必須履行的責任,否則應受法律制裁。

3、訴前財產保全效力具有可變性和延續性。利害關係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被裁準後,就起訴或不起訴有選擇的權利。申請人若在裁定送達後三十日內未起訴,人民法院將解除保全,裁定效力終止;訴前保全裁定的效力也可因被申請人提供擔保而終止;還可因生效法律文書執行完畢、原申請人在訴訟中撤訴獲准、實施訴前保全錯誤、申請人死亡沒有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等原因而終止。如果申請人向採取訴前財產保全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保全裁定在受理法院繼續有效。

在我國相關的訴訟人員在辦理這類訴前財產保全的,應積極的遞交案件證據,我國的人民法院按照遞交的證明材料辦理這類案件。對這類案件訴前財產進行保全辦理。在審理結束後,應積極的對這類案件的保全財產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