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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仲裁裁決的強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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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申請仲裁裁決的強制申請?

如何申請仲裁裁決的強制申請?

當被執行人在國外的,由當事人直接向被執行人所在國的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裁決的承認及執行;被執行人在中國境內的,國內仲裁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執行;申請仲裁裁決強制執行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當事人中有一方是公民的為一年。

二、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1.仲裁裁決已經生效。

2.超過了仲裁裁決規定的履行期限。仲裁裁決的生效時間,有幾種情況:

(1)民商事仲裁,一裁終局,做出裁決即生效。

(2)一裁終局的勞動仲裁案件,如果用人單位是義務人,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者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勞動者是義務人,勞動者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天內不向人民,則仲裁生效。

3.非一裁終局的勞動案件,應該履行義務的一方未在規定期限向人民,則仲裁生效。r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民事執行,又稱為民事強制執行,是指人民法院的執行組織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方式,運用國家的強制力量,在負有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拒不履行義務時,強制其履行義務,從而實現生效法律文書內容的一種訴訟活動。

三、強制執行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1、執行只是國家機關實施的行為。執行權是國家的一項公權力,只能由國家機關行使,而不能由其他的單位或者公民個人行使。在我國,行使執行權的國家機關是人民法院。

2、人民法院進行執行活動必須以生效的法律文書為根據。這實際上是由民事執行程式的目的決定的。

3、人民法院的執行活動具有強制性。

4、人民法院的執行活動必須依照法定程式進行。

如果案件當事人其中的一方對於法院給出的判決結果拒不執行的,另一方有權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的,必須要在規定的時間範圍之內提出,如果超過規定時間範圍之外的法院有權進行駁回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