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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拘役一個月可以保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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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拘役一個月可以保釋嗎?

一、醉駕拘役一個月可以保釋嗎?

醉駕處罰拘役後是不可以保釋的,因為拘役意味著已經判刑,則不適用於保釋。保釋應該理解為取保候審,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66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81條規定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人,實際執行10年以上,才可以假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保釋的一般程式是什麼?

申請這一階段一般處於每個訴訟階段結束之後,最為常見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強制到案之後。但是由於英美各國將保釋在一定範圍之內作為一種權利賦予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以在大多數情況下,被告人自己無須提出申請,而由具有保釋決定權的官員依職權批准。

聽審與抗辯聽審並非保釋程式的必經階段,因為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獲准保釋條件的情況下,法官沒有必要舉行聽審,而可以直接決定保釋。裁定不論法官是否同意保釋都必須作出正式裁定,因為這一裁定將成為被告人申請救濟的基礎。若法官准予保釋,則裁定中必須明確被保釋人所應遵守的條件以及違反保釋規定後的處罰;若法官不准許保釋,則其必須明示否決的理由。

取保候審必須要符合條件,而且在刑事訴訟過程當中是可以申請取保候審,針對的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但若已經經過人民法院定罪量刑之後就不用適用取保候審了。但是根據《刑法》第81條當中的規定,對於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人員實際執行刑罰10年以上,是可以假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