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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下來就定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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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訴書下來就定刑了嗎?

起訴書下來就定刑了嗎?

不是的,不是說起訴書下了就定罪的,如果只有一個起訴書,並不能說明自己會被判刑,起訴書並沒有判刑這個作用,起訴書是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定的訴訟程式,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提起公訴的法律文書。確定判刑與否的文書叫判決書。起訴書,是指檢察機關對刑事被告人提起公訴,請求法院對刑事被告人進行實體審判的法律文書。

對偵查機關來講,起訴書是確認偵查終結的案件,犯罪事實、情節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偵查活動合法的憑證;對檢察機關來講,起訴書既是代表國家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交付審判的檔案,又是出庭支援公訴,發表公訴意見,參加法庭調查和辯論的基礎。

對審判機關來講,起訴書引起第一審程式的刑事審判活動,既是人民法院對公訴案件進行審判的憑據,又是法庭審理的基本內容;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來講,起訴書既是告知已將被告人交付審判的通知,又是公開指控其犯罪行為的法定檔案。

二、批捕了就一定會判刑嗎?

批捕了並不意味著一定會判刑。批捕後,如果在規定的時間期限之內,沒有證據,證明嫌疑人有違法行為的,檢察院就會進行立即釋放,並出具釋放證明。如果檢察院掌握了有效證據,通過法院作出判決的最終決定來定罪判刑。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並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不起訴的決定,應當公開宣佈,並且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

起訴書下達後不是定罪量刑,起訴書是一種法律文書,要注意書寫規範,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時需要提交起訴書,要說明自己的訴訟請求,還要交納訴訟費用。檢查院被批捕之後不一定會判刑,批捕的時候需要出具逮捕證,要在逮捕之後的24小時內進行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