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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借款合同擔保還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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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借款合同擔保還有效嗎?

一、無效借款合同擔保還有效嗎

借款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屬於借款合同的從合同,其效力發生關聯影響。有過錯的擔保人需要承擔部分民事責任,無過錯的擔保人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二、如何確定在主合同無效的情況下擔保合同有效

1、擔保人與被擔保人之間可通過約定,否定主合同與擔保合同之間的從屬關係,並同時約定擔保人對債務人因主合同無效而應承擔擔保責任。

2、在此需明確:擔保人對主合同債權的擔保與對債務人因主合同無效而應承擔的擔保責任是兩種不同的責任,前者是對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後者是對主合同無效時債務人應承擔責任的擔保。在主合同無效時,前者因擔保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後者由於明確了是對債務人因主合同無效而應承擔的責任進行擔保,故擔保合同仍有效,擔保人仍須承擔相應責任。即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主合同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已轉變為圍繞對主合同無效的責任展開,此時若債務人履行債務,此債務已不是主合同債務,而是因主合同無效而承擔賠償責任。

3、因此,對主合同與擔保合同之間的效力關係“另有約定”時,只能是擔保人與債權人就是否對債務人因主合同無效而產生的責任承擔擔保責任進行約定,也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擔保合同效力才能獨立,不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在此情況下,擔保合同所針對的是主合同無效後的擔保責任,其法律效力自然不受主合同無效的影響。

借款合同是由債權人與債務人進行簽訂,而對於擔保合同是由債權人與擔保人進行簽訂,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擔保合同是屬於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意味著擔保合同就會無效,但如果另有規定的就會除外,對於無效的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可以不用履行各自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