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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法院解除合同怎麼追回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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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過法院解除合同怎麼追回房款?

通過法院解除合同怎麼追回房款

通過法院解除合同的,對方應該按照判決書退回房款,對方不退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買方可以單方解除購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2、因拒絕履行主要債務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因遲延履行主要債務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4、因遲延履行或有其他違約情形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三、解除購房合同後買家不退房款申請強制執行需準備哪些材料?

1、執行申請書。由申請執行人簽字或蓋章。

2、生效法律文書原件。

3、執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影印件;

4、申請人不能親自到法院申請執行,需委託代理人代為其申請執行的,應出具授權委託書。

5、法律文書的生效證明。屬本院判決、調解、裁定的,應由經辦法官或書記員簽字證明已經生效。

6、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清單。

四、購房合同解除後有哪些法律後果?

(一)恢復原狀,指恢復到訂約前的狀態。恢復原狀時,原物存在的,應當返還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種類物,可以用同一種類物返還。恢復原狀還包括:

(二)其他補救措施,包括請求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的措施。

(三)賠償損失。

買家通過司法途徑解除購房合同的,一定要在訴訟狀中陳述清楚本人的訴訟請求,比如要求解除購房合同,並要求對方退回房款。如果原告陳述的訴訟請求不夠完善,法院判決解除購房合同後,可能還得通過司法途徑才能追回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