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受理範圍>

哪些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受理範圍 閱讀(1.14W)

行政許可是對行政相對人申請的事項,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頒發許可證或者執照,維護相對人的法律地位和權利。那麼哪些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詳情請看下文。

哪些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1、行政許可範圍的確定

根據《行政許可法》第12條的規定,下列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行政許可的設定事項

根據《行政許可法》規定,下列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1)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巨集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係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的特定活動,需要按照法定條件予以批准的事項;

(2)有限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公共資源配置以及直接關係公共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準入等,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事項;

(3)提供公眾服務並且直接關係公共利益的職業、行業,需要確定具備特殊信譽、特殊條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資格、資質的事項;

(4)直接關係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裝置、設施、產品、物品,需要按照技術標準、技能等資格、資質的事項;

(5)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等,需要確定主體資格的事項;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其他事項。

2、行政許可的排除範圍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的;

(2)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

(3)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

(4)行政機關採用事後監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夠解決的。

以上是小編整理的可以設定行政許可不不可設定許可的一些情形,希望小編整理的上述內容能夠對你有所幫助,謝謝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