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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證人出庭作證要提交申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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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見證人出庭作證要提交申請嗎?

見證人出庭作證要提交申請嗎?

首先申請證人出庭作證要在提交書面的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要寫明申請的證人的具體身份資訊。該申請書要在開庭前提交法院。

開庭審理前如果有證人的話,證人需要在庭外等候,這個是法庭紀律的要求。一般如果一方當事人由代理律師的,都會在庭前通知證人在庭外等候。當然,如果沒有律師事先也不知道證人需要退出法庭也無妨。在正式開庭前,書記員都會宣讀法庭紀律“旁聽席上如有證人,請退出法庭等候出庭作證”。所以開庭的時候不要以為宣讀法庭紀律不重要,其實裡面資訊量很大的。如果證人沒有按照法庭紀律的要求退出法庭,而是旁聽了庭審,那麼證人便不能作證,其證人證言也不具有客觀性。

二、證人出庭作證有哪些注意事項?

1、要帶身份證影印件和原件。很多證人到了法庭才發現沒帶證件,有時不能進入法院。白跑一趟事小,影響案件審理事大。另外,一個辦事粗心大意的人說話很難讓人相信。

2、一定要實事求是。俗話說:“會說的不如會聽的”。法官、仲裁員、對方律師通常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因此,不符合實際的話不能自圓其說,經不起質問,不能被法官或仲裁員相信。不但沒有實際效果,而且可能為對方作證。

3、最好要有法律的基本常識。要知道案件的爭議焦點,證言要說明什麼問題,要圍繞這個問題說。不能說成流水賬。要明白辦案人員的提問目的,千萬想好再答。

4、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因為只有恰好了解案件情況的人才能成為證人,所以證人不能選擇,如果遇到心理素質較差的證人,可能會影響效果。尤其要注意,仲裁員、法官開場白都要說作偽證要負法律責任等,這是程式性的話,不必介意。而有的證人恐怕自己說錯,反而越說越亂。

找人出庭作證時,需要向法院提交申請書,證人要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要接受法官的詢問,一定要實事求是,不能做偽證,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識,良好的心理素質,否則會影響作證的效果,證人不能旁聽案件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