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訴訟仲裁案例>

批捕後多長時間能見家屬?

訴訟仲裁案例 閱讀(1.11W)

批捕後多長時間能見家屬?

一、批捕後多長時間能見家屬

逮捕後只有開庭的時候才可以見到家屬。批捕後親屬不可以見犯罪嫌疑人。無論是刑事拘留還是已經轉為逮捕,家屬都是不可以見到的。一般法院公開開庭是家屬可以旁聽,見到嫌疑人,但不可以和對方講話;再就是法院作出生效判決,被告人到監獄服刑後,這種屬於正常的家屬探視。

批捕後犯罪嫌疑人是可以見律師等等,這是犯罪嫌疑人的權利,是不會被剝奪的,其家屬也可以給批捕後的犯罪嫌疑人請律師。

一般是37天內檢察院出具批捕通知書,批捕後有兩個月偵查階段,再到審查起訴一般是一個月,之後再到審判階段是兩個月。法院判決之後嫌疑人移送到監獄之後家屬第一次見需要法官開具會見單才能見,如果一審結束再上訴,在上訴期家屬還是不能見。

無論是刑事拘留還是已經轉為逮捕,家屬都是不可以見到的。根據我們國家現有的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還有司法解釋的規定就可以知道。換句話說,無論是刑事拘留還是逮捕,這個人的家屬都是不可以見到的。如果家屬想見嫌疑人或者嫌疑人想見家屬,只能由律師進行會見,當事人可以聘請律師。

二、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多久

1、一般情況下應當在3日內提請檢察院批捕,檢察院應在7日內作出是否批捕的決定。

2、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1至4日,檢察院應在7日內作出是否批捕的決定。

3、對於流竄作案(指跨市、縣範圍連續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後逃跑到外市、縣繼續作案)、多次作案(3次以上)、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2人以上),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檢察院應在7日內作出是否批捕的決定。

批捕是由檢察院才能實施的行為,只要被批捕家屬就不能再會見犯罪嫌疑人,只有等案件開庭審理時雙方才能會見,一般在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只有律師才可以會見當事人,並可以查閱案件的所有資料,所以,執法人員在處理的時候都會按規定條款實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