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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訴訟時效履行中斷訴訟時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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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訴訟時效是會發生中斷的,但這個時效的中斷一般就會代表著自己將失去這起案件的勝訴權利;如果想要再提起訴訟,那麼自己將必須要有證據來進行證明案件的事實才能得到合法的保護。

超過訴訟時效履行中斷訴訟時效嗎?

一般超過訴訟時效是會引起中斷的,超過訴訟時效即失去了勝訴權,但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如果債權有“時效已過”之事實,義務人主張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權利的請求權被阻卻,義務免於履行。對於權利人而言,債權並不產生任何影響,債權仍是完全債權。

超過訴訟時效即失去了勝訴權,但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如果債權有“時效已過”之事實,義務人主張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權利的請求權被阻卻,義務免於履行。對於權利人而言,債權並不產生任何影響,債權仍是完全債權。

法院不能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訴訟時效抗辯權是私權利,是否行使屬於抗辯權人自由行為的範疇,法院應當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當事人未主張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

訴訟時效屆滿後,權利人的請求權得以阻卻的後果不必然產生,以義務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為前提。在義務人眾多的情形下,其中一人所為訴訟時效抗辯權之效力,或其中一人之拋棄時效利益,對於其他人不產生影響,即訴訟時效抗辯權的主張只產生相對效力。

在我國的民事權利的保護的規定中,我國的法律法規是規定了一項訴訟時效的制度的,這項制度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督促權利人行使自己的權利的,如果是權利人不積極的行使自己的權利,保護自己的利益的話,在訴訟時效屆滿之後,勝訴權就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