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糾紛怎麼寫應訴書?
合同糾紛起訴書的內容應當包括原告、被告基本資訊,訴訟內容:要求被告賠付違約金或欠款。事實和理由:糾紛理由,按照雙方當時簽訂的合同,被告未能按合同執行。具狀人簽名,日期。
1、原、被告的身份資訊。
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
原、被告若是法人的還應當註明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2、具體的訴訟請求。
合同糾紛的訴訟請求一般包括:要求繼續履行合同、要求解除合同、要求支付合同違約金和要求賠償損失等;
3、具體的事實與理由。
合同糾紛的事實部分一般可圍繞合同訂立以及履行過程中的時間順序進行表述。
理由部分主要是合同法中對我方主張權利的基礎規範;
4、作為具狀人,原告本人必須簽字。
二、合同糾紛起訴流程有哪些?
1、確定訴訟管轄的法院
法院是否有管轄權,主要是約定管轄和法定管轄兩種方式確定,合同雙方在合同簽訂時可能會對訴訟糾紛可能管轄的法院作出選擇,雙方經過協商約定好管轄的法院。
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管轄法院的,按照法定管轄來覺得,一般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及合同履行地等管轄法院,不同型別的合同,其管轄法院也有所不同,具體需要看法律規定。
2、書寫起訴狀,整理好相關的訴訟材料
到法院起訴,需要有起訴狀,原被告的基本資訊以及相關的證據材料,有訴訟代理人的,還需要代理人的身份資訊,現有證據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關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應讓律師審查是否會影響訴訟結果。
3、法庭辯論質證
立案介紹後法院傳送傳票,確定開庭時間,也會對原被告雙方的證據材料進行交換,對於證據的真偽及證明力大小等各方面在法庭進行辯論,有新證據的,也可提交。
4、判決生效階段
法庭辯論之後,法院經過調查分析,認定案件事實經過,作出合法合理的判決,對於判決結果有異議的,可提起上訴,請求上一級法院進行判決。
合同訴訟糾紛的流程主要包括選擇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書寫起訴狀進行立案,開庭時可在法庭辯論,發表質證意見,最後對於判決結果有異議的,可上訴,申請再審。
如果發生合同糾紛之後,雙方當事人選擇通過訴訟的方式處理的,此時可以由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提起民事訴訟,之後雙方當事人可以向法庭遞交答辯意見以及合同糾紛的相關證據,人民法院會結合案件的實施以及案件的證據作出最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