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訴訟仲裁案例>

處理商鋪租賃合同糾紛流程是什麼?

訴訟仲裁案例 閱讀(2.66W)
處理商鋪租賃合同糾紛流程是什麼?

一、處理商鋪租賃合同糾紛流程是什麼?

1、合同當事人協商解決;

2、可以要求第三方中介方出面調解解決;

3、到租賃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則只能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否則,將構成違約。

(2)合同的解除,並非因符合解除條件而當然發生,而應以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為必要。這裡需要區分合同的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權,其效力的發生以實際行使解除權為必要;後者則因約定(不可能是法定)條件成就,而當然發生合同消滅的效力。

(3)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違約。

在簽訂租賃合同之前雙方需要對合同中違約情況和規定的條款要約定清楚,如果雙方發生糾紛後,可以進行協商處理,協商處理不了的可以通過仲裁或者訴訟等方式進行處理。

二、店面出租房東違約的起訴流程是什麼?

1、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書,並且根據所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人民法院收到起訴書或則口頭起訴,進行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天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天內裁定不予受理並通知當事人。

3、對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案件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4、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5天內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同時,被告在收到起訴書之日起15天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後,人民法院應當在5天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給原告。

5、因為人民法院確定合議庭組成人員,當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後,人民法院應當在3天內告知雙方當事人。

6、人民法院通知開庭時間。

7、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時間後,應當在開庭3天前通知提起的訴訟參與人。

8、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就房屋租賃的事項達成協議之後,雙方當事人之間應當協商一致簽訂一份租賃合同,在租賃合同中,最好約定違約賠償責任、合同解除情形等內容,這也是為了避免在遇到租賃糾紛的時候雙方不知道如何處理的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