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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房地產開發商需要什麼材料

受理範圍 閱讀(3.29W)

1、民事起訴狀三份(其中兩份交法院,一份留存開庭時用);
2、身份證影印件一份(二代證需要正反面都影印);
3、授權委託書一份(如委託律師或他人);
4、證據三套(其中兩套交法院,一套留存開庭時用)。證據包括:購房合同、購房款發票、房屋產權證書(如已有)、入住日期的證據(如入住通知書、入住預算單、物業費發票、產權證代辦費收據等,有一樣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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