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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輕微傷法院起訴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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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之間發生口角,有時候一方會大打出手,將對方打傷,經過司法鑑定,構成輕微傷的話,作為責任方,應該儘量和對方協商賠償事項,可是,對方有時不接受賠償,會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追究責任方的刑事責任。那麼,對方輕微傷法院起訴我怎麼辦?下面我們來看看小編是怎麼說的。

對方輕微傷法院起訴我怎麼辦?

一、對方輕微傷法院起訴我怎麼辦?

1、委託辯護人

自訴案件是刑事案件中的一種,它和公訴案件一樣,不管是被告人還是被害人,都可以依法委託代理人。被告人的代理人稱為辯護人;而被害人的代理人稱為訴訟代理人。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第32條和第40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除了自己可以行使辯護權、陳述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兩人為辯護和訴訟代理人。

2、準備答辯

即使委託了辯護人,被告人仍然可以自行答辯。不僅如此,答辯的主要力量還是應該依靠自己,不要把希望全部寄託到辯護人身上,辯護人僅僅是個幫手,自己最熟悉自己的情況。這和辦其他別的事情一樣,自己的事情要自己來做,別人的幫助應當歡迎,但不能放棄自己的努力,自己要做好充分的答辯準備。為了更好地行使答辯權,首先要對訴訟程式有所瞭解,特別是對法院開庭的步驟有所瞭解。

二、訴訟答辯階段要注意什麼?

1、要考慮是否可以通過和解的方式,使自訴人撤回自訴。按照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對告訴才處理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以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訴。被告人如果確實有違法或者犯罪的行為,可以通過自我檢討、公開道歉、作出承諾、賠償經濟損失等形式,取得自訴人的諒解,如果能夠通過法院的調解,自訴人在自願的情況下,撤回自訴,這是一種很好的解決方式。

2、要考慮是否可以提起反訴,自訴人如果是出於惡意,對自己進行誣陷、誹謗,這也是不允許的,如果構成犯罪,被告人可以對自訴人提起反訴,也就是讓自訴人當一回被告人。當然,提出反訴必須符合反訴的條件:即反訴的物件必須是針對自訴人,而且自訴人的行為確實構成犯罪;反訴的內容必須與本案有關係;反訴的案件必須符合自訴案件範圍。

3、答辯要依法進行,也就是說,提出的答辯意見,要有法律依據。所謂答辯,無非是要說明自己無罪、罪輕,從而得到法院從輕、減輕甚至是免除刑事處罰。為了依法答辯,就要充分了解法院對案件作出從輕、減輕、甚至是免除刑事處罰的法定情節和酌定情節。所謂法定情節,就是由《刑法》明確規定可以從輕處罰的情節。被告人進行答辯的時候,要想到自己的犯罪行為,具備哪些可以從輕處罰的情節,對這個情節,要充分講清楚。

綜上所述,在打架鬥毆事件中,對方輕微傷法院起訴我的話,應該積極應訴,首先聘請一名律師作為案件代理人,然後收集相關證據,準備出庭答辯。在答辯的時候,要闡述事件經過及對方輕微傷的事實,像這種傷害事件,法院通常會進行庭前調解,畢竟,輕微傷一般不構成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