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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調解書強制執行是否可以?

判決執行 閱讀(2.07W)

1、生效的調解書,當事人必須要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民事調解書強制執行是否可以?

2、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民事調解書的結構

(1)訴訟參與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和住址等。

(2)案由。寫明案件的性質。

(3)事實。寫明標的物的名稱、數量、所在地、糾紛的原因、過程和現狀以及雙方的請求和所持的理由。

(4)理由。根據法律的適用條款,針對當事人爭議的問題,作出公正合理的評定。

(5)協議內容。這是調解書的核心部分。寫明在當事人自願、合法的原則下達成的解決糾紛的一致意見。

(6)註明調解書的法律效力。

(7)審判庭人員簽字並加蓋院章,註明製作日期。

民事調解書格式

民事調解書,有標題、編號、當事人、案由、事實、理由、協議、落款、日期、書記員等部分。格式與民事判決書基本相同,可以參閱。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民事調解書是由法院所進行製作的法律文書,所以雙方在進行簽署時一定要確認民事調解書上的內容是和自己的所求,如果不符合自己的所求,可以不進行簽字,那麼將會繼續進行訴訟程式,雙方之間的糾紛問題,可以最終通過訴訟來進行解決問題。一旦進行簽字,將履行民事調解書的法律效力,雙方之間要為自己所進行承諾的責任和義務做出承擔,法院可以進行強制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