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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受理後一般是多久開庭

判決執行 閱讀(1.63W)

一、訴訟受理後一般是多久開庭

訴訟受理後一般是多久開庭

提交訴訟後多久開庭並沒有統一規定,一般由人民法院自行安排。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式的民事案件一般一個月內要開庭,適用普通程式的,不公告的一般兩個月之內要開庭。要發公告送達起訴書副本傳票的,一般是三個多月,到四個月之間要開庭。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二、法院開庭步驟是什麼

法院開庭流程是指人民法院於確定的日期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式和形式,在法庭上對案件進行實體審理的訴訟活動。法院開庭流程具體如下:

1、準備開庭書記員查明當事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書記員宣佈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以及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口頭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和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2、法庭調查法庭調查結束前,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應當就法庭調查認定的事實和當事人爭議的問題進行歸納總結,分別尋問當事人、第三人、訴訟代理人是否還有意作最後陳述。

3、法庭辯論雙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進行辯論,審判長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徵求各方最後意見。

4、評議法庭辯論結束後,審判長宣佈休庭,進入評議時進行評議,實行少數服從數的原則,評議的情況應當如實製作筆錄。評議筆錄不準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查閱、複製。評議畢,審判長宣佈繼續開庭,當庭公開宣佈判決結果,10日內向當事人傳送判決書;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要告知當事人的上訴權利、上訴期限、上訴法院。

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後,會告知雙方當事人的開庭時間、地址等情況的。開庭時間當事人比較著急的情況下也是可以找人民法院進行商議的。開庭是如果一方不來的情況下也是不影響開庭的,人民法院會進行缺席判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