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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訴訟一審終審不服怎麼辦?

判決執行 閱讀(1.74W)

一、小額訴訟一審終審不服怎麼辦?

小額訴訟一審終審不服怎麼辦?

小額訴訟一審終審,判決出之日即生效,如果對判決結果不服可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申請再審。

比如案件有新的證據,可以推翻原來判決、裁定的,或者原判決、栽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又或者之前認定事實的證據是偽造的、未經質證等。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二、小額訴訟程式適用於哪些情形?不適用於哪些情形?

當事人選擇小額訴訟程式,案件受理費可以減半收取,同時基層法院對小額案件速裁速調,縮短案件審理週期,一般在立案之日起1個月內審結。

小額訴訟程式適用條件是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服務合同糾紛等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下面第1點到第12點,這些都不適用小額訴訟程式的情形。

1、當事人起訴時候,被告下落不明的。

2、案件要發回重審的。

3、原告或者被告一方人數眾多的。

4、案件適用審判監督程式的。

5、案件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

6、第三人起訴請求改變或者撤銷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的。

7、其他不宜適用簡易程式的案件。(第1點到7點,是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257條規定)

8、涉及人身關係、財產確權。

9、涉外民事糾紛

10、涉及智慧財產權

11、需要評估、鑑定或者對訴前評估、鑑定結果有異議的糾紛。

12、其他不宜適用一審終審的糾紛。(第8點到12點,是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275條規定)

三、小額訴訟標的額是多少錢?

小額訴訟案件標的額一般是上年度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一般是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統計局公佈的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統計資料為準。因此,每個地區的小額訴訟案件標的額每年都不一樣,小額訴訟標的額以受理案件法院《立案審批表》登記的為準。

綜上所述,發生糾紛時候,雙方協商不了,一般建議到法院起訴處理。當事人會認為自己爭議標的額太小,到法院訴訟會浪費自己很多時間。法院針對案件爭議標的額小告知當事人可以採用小額訴訟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