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應訴答辯狀範文借款合同是怎樣的
借款合同民事應訴答辯狀範文應當包括被告的資訊,以及被告提出的答辯事項。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借款合同民事應訴答辯狀範文應當是這樣的: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被告)的相關資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被告是法人或者組織的,應當寫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答辯人因_______________一案,對起訴人的起訴狀,提出以下答辯:
答辯請求:寫明被告的請求
答辯理由和根據:應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進行反駁與辯解。被上訴人的答辯主要從實體方面針對上訴人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請求事項進行答辯,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從而否定其理由和訴訟請求。一審被告的答辯還可以從程式方面進行答辯,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當的原告,或原告起訴的案件不屬於受訴法院管轄,或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定的起訴條件,說明原告無權起訴或起訴不合法,從而否定案件。無論一審被告,還是二審被上訴人提出答辯理由,要實事求是,要有證據。
此 致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份
當事人因借款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副本時,應當積極應訴,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辯狀,答辯狀的內容應當包括被告的資訊,以及被告對起訴狀進行的答辯內容,被告未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