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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答辯狀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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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參加訴訟的被告人就應該獲得為自己辯解的權利以防法官只聽取了原告有利於自己的言辭而做出偏頗的判決,但是對於被告來說答辯詞的內容也就直接影響了法官對被告行為的實際看法,下面就讓小編告訴大家民事訴訟法答辯狀是怎麼樣的?

民事訴訟法答辯狀是怎麼樣的?

一、民事訴訟法答辯狀是怎麼樣的?

答辯人:×××,男/女,××××年××月××日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職業),住……。聯絡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託訴訟代理人:×××,……。

(以上寫明答辯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資訊)

對××××人民法院(××××)……民初……號……(寫明當事人和案由)一案的起訴,答辯如下:

……(寫明答辯意見)。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辯狀副本×份

答辯人(簽名)

××××年××月××日

【說明】

1.本樣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制定,供公民對民事起訴提出答辯用。

2.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後三十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申請延期答辯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3.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所、聯絡方式。

4.答辯時已經委託訴訟代理人的,應當寫明委託訴訟代理人基本資訊。

5.答辯狀應當由本人簽名。

相關知識:

答辯書(answer)是指抗辯人對原訴人在起訴書中所作陳述作出的書面迴應。答辯書通常是抗辯人對原訴人在起訴書中的所作陳述的部分或全部有異議,從而提出的抗辯。一般情況下,抗辯人在接收到送達的傳票和起訴書後,   答辯書 也稱為答辯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以上就是小編提供給大家參考的一份民事訴訟法答辯狀的範文格式,如果有需要的被告想要通過答辯狀來辯駁原告對自己的指控就需要在內容中完備的描述事實的真相以便法官進行判斷,小編建議被告直接委託律師書寫能最大程度保證不出現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