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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快遞丟了怎麼處理

消費權益 閱讀(2.49W)

一、有關於快遞丟了怎麼處理

有關於快遞丟了怎麼處理

一是和快遞公司協商解決;

二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三是向郵政管理部門投訴;

四是通過法律訴訟。

寄丟快遞涉及賠償的相關規定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以書面合同確定企業與使用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對免除或者限制企業責任及涉及快件(郵件)損失賠償的條款,應當在快遞運單上以醒目的方式列出,並予以特別說明。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使用者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

企業與使用者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於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於未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二、顧客和快遞之間的法律關係

快遞公司“小哥”上門取件,攬件簽收,顧客和快遞公司之間便產生了第一個法律關係:貨運合同關係。

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

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將旅客、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

《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五條【託運人如實申報義務】託運人辦理貨物運輸,應當向承運人準確表明收貨人的姓名、名稱或者憑指示的收貨人,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收貨地點等有關貨物運輸的必要情況。

因託運人申報不實或者遺漏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損失的,託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百二十七條 【託運人貨物包裝義務】託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式包裝貨物。對包裝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六百一十九條的規定。

託運人違反前款規定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

第八百三十二條【運輸過程中貨物毀損、滅失的責任承擔】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託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百三十三條【確定貨物賠償額】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法律、行政法規對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限額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百一十條【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補救措施】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第八百三十四條【相繼運輸】兩個以上承運人以同一運輸方式聯運的,與託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應當對全程運輸承擔責任;損失發生在某一運輸區段的,與託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和該區段的承運人承擔連帶責任。

依據上述法律依據,承運人快遞公司對運輸過程中運送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除了承運人有證據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託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才可以免責,那麼快遞公司將貨物遺失,理應按貨物實際價值進行賠償,這應當是處理本類案件的法律依據。

在進行計件或者是收快遞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快遞丟失的情況,當快遞丟失了之後,首先是和快遞公司進行溝通,協商如何處理,如果不能得到滿意的答覆,可以進行投訴或者是訴訟的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