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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質量糾紛的訴訟期限是多久?

消費權益 閱讀(2.53W)

一、產品質量糾紛的訴訟期限是多久?

產品質量糾紛的訴訟期限是多久?

產品質量糾紛的訴訟期限分為兩種:

1、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2、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消費者滿十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二、產品質量糾紛解決方式

1、協商:消費者發現產品質量存在問題,生產者、銷售者應當與使用者、消費者首先通過協商,達成和解。

2、調解:包括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法院調解。

行政調解是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主持的調解。

法院調解是以訴訟途徑解決糾紛時,先進行的一種調解。

3、申訴: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仲裁:仲裁是指雙方當事人自願而且達成書面協議將糾紛交給第三方———各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糾紛雙方有義務執行該裁決,從而解決糾紛的法律制度。仲裁裁決一裁終局而且具有強制性,表現在當事人一旦選擇仲裁解決糾紛,仲裁者所作的裁決就具有法律效力,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也是仲裁和調解的區別所在。

我國《仲裁法》實行一裁終局制度,即仲裁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不能再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但當仲裁裁決結果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就該糾紛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我國的仲裁機構獨立於行政機關,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經濟糾紛發生後,是否選擇仲裁以及選擇哪個仲裁委員會仲裁都由當事人自主決定。

5、訴訟:當產品質量發生民事糾紛,當事人各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這是法律規定的解決產品質量民事爭議的最後途徑。

綜上所述,產品在生產出來之後是必須要保證質量才能夠讓消費者安心使用且不會有人身上的威脅和糾紛,一旦發現了產品的瑕疵就應該馬上維權以免過了訴訟的時效而失去了救濟的重要方法,但是被侵害的當事人不間斷地索賠也可以讓時效繼續延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