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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器廠合同霸王條款拖著不肯退錢如何賠償

消費權益 閱讀(2.03W)
電器廠合同霸王條款拖著不肯退錢如何賠償
律師解析:一、先與經營者協商解決。相互溝通,爭取雙方達成合意。
二、若經營者拒不承認"霸王條款",或者明確拒絕取消"霸王條款",可以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尋求消協出面調解。
三、因"霸王條款"給消費者造成嚴重損害的,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門舉報投訴,依法對經營者處以行政處罰;或依法提起訴訟。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 
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宣告、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格式條款、通知、宣告、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第十一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下列權利:
  (一)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
  (二)請求支付違約金的權利;
  (三)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四)解釋格式條款的權利;
  (五)就格式條款爭議提起訴訟的權利;
  (六)消費者依法應當享有的其他權利。
《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第十二條 
當事人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處以違法所得額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