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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罰款幾倍

消費權益 閱讀(3.28W)

一、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罰款幾倍?

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罰款幾倍

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罰款一般是商品價格的3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第五十六條 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1)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

(2)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3)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4)偽造商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的;

(5)銷售的商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

(6)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的;

(7)拒絕或者拖延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對缺陷商品或者服務採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燬、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的;

(8)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量刑標準

第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如果商家應有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要交罰款的話,那說明事情還沒有嚴重到被判刑的地步,因為如果是判刑的話,商家要交的就是罰金了,就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這種行為而言,罰款和罰金的標準都有相應的限制。而且交了罰款之後,違法所得也會被沒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