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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欺詐如何賠償消費者嗎?

消費權益 閱讀(9.28K)

一、價格欺詐如何賠償消費者嗎?

價格欺詐如何賠償消費者嗎?

價格欺詐消費者的話,消費者可以向商家提出三倍商品價格的賠償金。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如果有欺詐行為,要對消費者進行3倍賠償,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新消法規定消費欺詐3倍賠償是獲賠的最低限度。從立法目的來看,法定懲罰性賠償僅是消費者獲得懲罰性賠償的最低限度,而非消費者獲得懲罰性賠償的最高限度。

二、消費者協會受理投訴的原則是什麼?

(一)依法受理消費者的投訴,對投訴的事項進行調查、調解受理和解決消費者投訴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於我們各級消費者協會的基本職能之一,也是我們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

如消費者購買生活消費品,使用過程中,該商品出現質量問題,依照《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我們可以依法對侵害的事實進行調查和依法調解,調解不成的,通過其他途徑解決或支援消費者提起訴訟;

(二)調解以雙方自願、合法、合理、公正為基礎,調解以事實和證據為依據。

受理一起消費投訴,消費者有責任提供相關證據,如購物發票、產品說明書、“三包”憑證、證明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出現的問題的事實等,我們再據此有關侵害的事實進行調查核實,在事實清楚的前提下,組織經營者、消費者雙方開協調會,在自願、合法、合理、公正的基礎上,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行業“三包”規定,促使雙方達成一致,但一般的情況下,我們往往會保護弱者,向消費者傾斜;

(三)按照地域責任分工受理。

這一原則是指各基層分會或投訴站在自己的責任或管轄範圍內受理消費者的投訴,縣消協則可以受理全縣範圍內的消費糾紛,並批轉有關消費投訴。

(四)受理消費者投訴,堅持無償的服務原則。

消費者協會受理消費者的投訴的時候應該要依法受理(在十個工作日內進行答覆);還有就是要建立在雙方當事人自願、平等的基礎之上進行調解,要充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