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權行為是一種單方實施的事實行為。
侵權行為是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而發生的,且侵權行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後果並不是當事人所預期的,因 此,侵權行為屬於事實行為。
(2)侵權行為是一種民事違法行為。
侵權行為的違法性及時違反法律的規定,為法律所不許,其實質就是違反法律所規定的義務。
(3)侵權行為是加害於他人的行為。
侵權行為的物件包括民事權利和民事利益。侵權行為所侵害的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物權,繼承權,知 識產權等絕對權,一般不包括債權。除民事權利以外的其他合法利益,也屬於侵權行為法保護的範圍。
(4)侵權行為是應承擔侵權責任的根據。
侵權行為是一種能夠引起民事法律後果的行為,這種法律後果 就是侵害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