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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處殘疾的殘疾賠償金如何計算?

人身侵權 閱讀(2.05W)

一、多處殘疾的殘疾賠償金如何計算?

多處殘疾的殘疾賠償金如何計算?

多處殘疾的殘疾賠償金在計算方式是將多處的傷殘等級合併來進行計算,也就是說,傷殘者的傷殘實際賠償額=傷殘賠償總額×賠償責任係數×(傷殘等級最高處的傷殘賠償指數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1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2 …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n),括號中為傷殘者的傷殘賠償綜合指數。

1、殘疾賠償金(60週歲以下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 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 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 20年;

2、殘疾賠償金(60週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 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20年一增加歲數);

3、殘疾賠償金(75週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5年。

二、民事賠償糾紛如何起訴?

1、 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 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 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在當代社會現在很多的人員,他們受到傷害之後進行傷殘等級的鑑定,發現並不止有一處的傷殘等級,可能會有多處傷殘等級,此時的話就需要進行綜合考量,這樣才能夠準確合理的判斷出來,最終應當得到的賠償的數額標準,我們國家實際上是有一個完整的公式來進行綜合的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