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人身侵權>

肖像權使用合同樣本是什麼樣子的?

人身侵權 閱讀(1.71W)

其實通常肖像權被侵犯的這件事大多都發生在社會生活當中那些具有一定影響力的人物身上,在我國民法通則當中對肖像權正常使用的規定條件就是必須要經過他人的同意。雙方可以在談成一定的條件以後,以書面的合同來約束對於肖像權的正常使用,所以下面小編給大家提供的就是肖像權使用合同樣本

肖像權使用合同樣本是什麼樣子的?

肖像權使用合同樣本是什麼樣子的?

肖像使用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聯絡地址:

聯絡方式:

肖像授權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業:

聯絡地址: 聯絡方式: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為明確肖像使用方和授權方的義務、權利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1、乙方為肖像權人,自願按照甲方要求拍攝所屬甲方企業的宣傳產品(帶有其肖像的照片、圖形及視聽資料等作品),並同意甲方以正當方式將該作品用於甲方各項業務及宣傳活動(如使用在甲方品牌的電子商務、戶外廣告、電視媒體、樣本畫冊印刷企業內部資料及訂單選樣等宣傳載體),發行範圍僅限於國內。

2、肖像使用期限自協議簽字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3、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對於帶有乙方肖像的作品進行技術處理、修改,並不需經過乙方的同意。

4、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在上述1、2、3的形式、範圍、時間之內使用乙方肖像,甲方於 之日一次性付給乙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5、甲方承諾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法律,絕不損害乙方享有的合法權益。甲方如違反合同規定將承擔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如因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議後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

8、本協議內容為甲乙雙方協商,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更改協議內容,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

9、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綜上所述,肖像權使用合同樣本整體來說還是非常的簡單的。因為,合同當中始終都是圍繞著肖像權使用的時間,價錢,期限以及針對肖像權在使用過程當中的某些特殊事項進行約定。例如像是有些肖像在被商家所使用的時候,可能在海外,以及我國境內都有發行,所以要結合著雙方具體合作的事項的約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