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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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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

人身損害中造成受害人最嚴重的傷害就是直接導致了其死亡,此時的賠償與造成傷殘的賠償是不太一樣的,其中會涉及到死亡賠償金。那麼這個人身損害死亡賠償金在死者親屬之間具體是如何分配的呢?請閱讀下文中進行了解。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直接受害人因損害事故死亡,其近親屬作為間接受害人享有獨立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第一,近親屬的範圍: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第二,關於財產中的死亡賠償金,因司法解釋採取繼承喪失說,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的法定繼承順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但同一繼承順序中,原則上按照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決定繼承份額,而不適用《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同一順序一般應當均等的原則。即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的,在考慮家庭共同生活緊密程度前提下,還應當同時考慮同一順序繼承人中可否單獨請求被撫養人生活費的情況,予以適當平衡。

根據上述司法解釋精神,本人認為,在該爭議中父母和妻子對丈夫的死亡賠償金享有共同所有權。如要求法院分割,因父母可以就被撫養人生活費另外得到賠償,法院可考慮家庭生活緊密程度對妻子分配適當多一些,予以平衡。

經過以上內容的分析介紹,相信大家這個時候已經清楚這個人身損害死亡賠償金具體在親屬之間是怎樣分配的吧。能夠分配死者的死亡賠償金的主要是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整理出來的內容,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南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