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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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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

交通事故時常發生,而交通事故所產生的因交通事故致死而獲得的死亡賠償金往往成為人們殷切關心的問題。

首先我們需要明白它的定義是什麼,因為這是影響該標準的因素之一。它指的是因交通事故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死亡而導致的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的損失,之中損失不包括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精神損失。從權利和義務角度來說,獲得賠償因交通事故致死而獲得的死亡賠償金,是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的權利。而從主體來說,該權利人是死亡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近親屬而非近親屬以外的第三人。

同時法律對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近親屬也有限制。但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之間對因交通事故致死而獲得的死亡賠償又是該如何分配的呢?

我國在《民法典》中對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近親屬做出了限定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第二步是要分清是依據《民法典》還是保險法的規定。假設受害人不是保險的被保人,則從《民法典》的角度去考慮。如果一個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上述的近親屬都存在,該如何分配因交通事故致死而獲得的死亡賠償金呢,是否可以完全按照《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來給予分配呢!因為因交通事故致死而獲得的死亡賠償金是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死後所產生的,所以它不屬於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遺產也不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所以夫妻中生還的一方是不能對其隨便處分的。

在前述情況下,當然其他任何非死者的近親屬的以外的人都無法對該死者所留下的遺產主張任何的權利。由於我國的國情比較複雜,有完整現代法制體系建立較晚,我國對於因交通事故致死而獲得的死亡賠償金的具體分配明文規定。事實上,因交通事故致死而獲得的死亡賠償金作為一種對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未來可能產生的財產性收益的補償,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如果進行分配是可以參照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的。

《民法典》第1179條規定,因交通事故致死在活著的時候在未來可能支付的撫養費等。所以這樣的規定是為了保障受害人及其近親屬的利益,充分體現了我國立法上人權保障的思想。依據《民法典》第1127條的規定,繼承有相關的順序,一般來說第一順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享有,其性質屬於法定繼承。在前述情況不存在時,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其性質依然為依法繼承。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遺產分配的原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因交通事故致死而獲得的死亡賠償金的分配問題,不應適用《民法典》1130條之規定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均等分配的情形:其中應當考慮死者與奇景親屬之間的關係,還應當考慮未成年人。一般來說在類似案件中,法院當事人沒有提及要分配的不會主動對其分配。如果是買了保險,就應該按照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分配。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