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其他侵權>

侮辱誹謗罪起訴有效期為幾年?

其他侵權 閱讀(2.11W)
侮辱誹謗罪起訴有效期為幾年?

一、侮辱誹謗罪起訴有效期為幾年?

侮辱誹謗罪的法定最高刑為3年,所以誹謗罪的追訴時效一般是5年,自行為發生之日起算。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這裡所謂“告訴的才處理”,是指犯誹謗罪,被害人自訴告發的,法院才受理,否則不受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誹謗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當地群眾公憤的;誹謗外國人影響國際關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訴或不能告訴,人民檢察院應提起公訴。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 院核准。

二、侮辱誹謗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侮辱誹謗他人罪的構成要件:

1、誹謗罪客體要件

誹謗罪侵犯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犯罪侵犯的物件是自然人。

2、誹謗罪客觀要件

誹謗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捏造並散佈一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3、誹謗罪主體要件

誹謗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誹謗罪。

4、誹謗罪主觀要件

誹謗罪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散佈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行為人的目的在於敗壞他人名譽。如果行為人將虛假事實誤認為是真實事實加以擴散,或者把一種虛假事實進行擴散但無損害他人名譽的目的,則不構成誹謗罪。

綜合上面所說的,侮辱誹謗他人的行為是會讓他人的名譽、人格尊嚴受到傷害,只要造成嚴重的後果就會承擔起刑事的責任,對於此罪的最高刑期為三年,那麼所存在的追訴時效就是為五年,只要在規定的時間之內沒有批捕,那麼就不會再承擔法律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