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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範圍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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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範圍有哪些

一、民法典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範圍有哪些?

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範圍是人身權益侵權行為,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精神損害賠償】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二、精神損害賠償標準怎麼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精神損害賠償爭議可以中斷訴訟時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四、精神損害賠償爭議的起訴書需要載明哪些內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五、精神損害賠償爭議的法庭調查流程是怎樣的?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資料;

(四)宣讀鑑定意見;

(五)宣讀勘驗筆錄。

人身權包含的內容非常多,像名譽權,肖像權,證明權,身體權等都屬於人身權,如果侵犯他人的人身權益,除了精神損害賠償金之外,如果造成了其他的財產損失,侵權人要一併履行相應的賠償責任。而且,情節嚴重的侵權行為是有可能構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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