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侵權案例>

共同侵權法條

侵權案例 閱讀(6.79K)
共同侵權法條

侵權競合的含義就是說在侵權行為發生的時候,導致了侵權行為的一個競合,而共同侵權是說,在發生侵權行為的時候,有兩個及其以上人共同造成了一個侵權行為,他們二者的概念有一定的區別,具體如何,跟著本站網小編一起看看吧。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共同侵權如何認定

共同侵權的認定:
1、存在加害行為,且行為人為複數;
2、共同侵權行為的行為人之間,在主觀上具有共同過錯;
3、共同侵權行為導致的損害後果具有統一性;
4、共同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共同侵權行為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行為人,基於共同的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第130條規定:
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