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侵權案例>

職務侵權行為

侵權案例 閱讀(1.14W)
職務侵權行為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是職務行為嗎?

你好n是這樣的,按照你所說的情況,你的朋友不需要進行賠償。n根據《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履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是用人單位承擔替代責任的。公司對外進行賠償,內部怎麼處理是公司和僱員的事情了。nn死者家屬不能找你朋友要求賠償。n另外,多少的損失,就獲得多少的賠償。n既然公司已經賠償死者家屬57萬了,如果確實是這一賠償標準,就不應該要求雙重賠償了。nn我是這麼理解的,希望對你有所幫助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