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罪怎麼判?

公共安全 閱讀(2.28W)

危害公共安全罪怎麼判?

危害公共安全罪怎麼判?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個概括性的罪名,這類犯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客觀表現為實施了各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包括:

1、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破壞交通運輸、公共裝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3、實施恐怖活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4、涉及槍支、彈藥、爆炸物、核材料,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5、造成重大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物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