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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答辯狀什麼時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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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空墜物答辯狀什麼時候提交?

高空墜物答辯狀什麼時候提交

民事答辯狀,是民事被告、被上訴人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起訴或上訴,闡述自己認定的事實和理由,予以答覆和辯駁的一種書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或被上訴人,被告或被上訴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提出答辯狀是當事人的一項訴訟權利,不是訴訟義務;但被告人或被上訴人逾期不提出答辯狀,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二、答辯狀的寫作要求

1、雙方當事人情況;依次寫明答辯人和被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住址。答辯人有訴訟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的,也應寫明其身份事項。案由部分,寫明答辯人因何案的起訴狀或上訴狀提出答辯。行文中必須寫明雙方當事人是誰,以及對方起訴的案由是什麼。一般表述為:“因……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2、正文:答辯理由和答辯請求。針對原告訴訟請求的答覆或反駁;包括事實依據;有關證據;法律依據;

3、尾部:送達何法院,答辯時間和答辯人姓名、附項等。

答辯狀篇幅不必長,但必須抓住重點,特別要抓住起訴狀中那些與事實不符、證據不足、缺少法律依據的內容,進行系統辯駁,以利於法院在審理時判明原告訴訟請求是否符合事實,是否有法律依據,從而作出正確的裁判。

三、民事訴訟庭審答辯的內容是什麼?

(一)答辯,是相對起訴而言的,是當事人行使辯論權利的一種形式。即被告人針對原告人起訴的事實和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答覆和辯解。答辯狀,是被告人或被上訴人針對原告人或者上訴人的訴訟請求、事實根據和理由進行回答和辯解的訴訟法律文書。

(二)答辯狀的內容,可以是實體方面的,也可以是程式方面的,被告在答辯狀中提出的主張,自己負舉證責任,亦應提供證據和證據來源,以證明自己主張的正確。答辯狀通常由首部、正文和結尾三個部分組成。

首部應寫明答辯人的基本情況和住址;正文應寫明答辯的根據和理由,其主要內容包括:原、被告人之間的法律關係、案件事實的發生和發展的過程,雙方當事人爭執的焦點,起因和現狀,提出自己的主張,並提供證據和證據來源以及法律依據,據理進行反駁;結尾應記明答辯狀送至的人民法院的名稱、時間和答辯人簽字或蓋章。

並非高空墜物的答辯狀,民事訴訟答辯狀提交的時間都是統一的,超過15天還不交答辯狀的就意味著放棄了提交答辯狀的權利。答辯狀的寫作要求和具體格式也並不會因為是高空墜物,還是其他的民事侵權行為就有什麼不一樣的了,但每一篇答辯狀當中的具體答辯內容沒有任何參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