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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經濟糾紛 | 如何確定夫妻共同財產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1.55W)

離婚經濟糾紛中,夫妻共同財產可以根據有關法律規定進行確定。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獲得的工資、獎金、津貼,創辦企業所獲得的經營收益、出版文章、發明專利等獲得的智慧財產權收益、購買股票、基金等投資所獲得的收益等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離婚經濟糾紛,如何確定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