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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通訊管理局要求,網際網路企業收集使用個人資訊要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不得收集服務所必需以外的使用者個人資訊,不得將資訊用於提供服務之外的目的,不得非法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個人資訊。要切實保障使用者知情權和選擇權,維護使用者合法權益。法律依據:《網路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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