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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人身侵權中都需要什麼證據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2.83W)
民法典人身侵權中都需要什麼證據
律師解析:民法典》對人身侵權需要哪些證據沒有作出規定,而《民事訴訟法》規定侵害名譽權需要的證據包括當事人的陳述、證人證言、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證據等。
人身損害賠償,是指法律以賠償損失的侵權責任承擔方式救濟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或其近親屬的法律救濟制度。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