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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包括哪些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1.55W)

1.個人生活自由權:權利主體按照自己的意志從事或不從事一種與社會公共利益無關或無害的活動,不受他人干預、破壞或支配。
2.情報保密權:個人生活情報,包括所有的個人資訊和資料。諸如身高、體重、女性三圍、病歷、身體缺陷、健康狀況、生活經歷、財產狀況、婚戀、家庭、社會關係、愛好、信仰、心理特徵等等。
3.個人通訊祕密權:權利主體有權對個人信件、電報、電話、傳真及談論的內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竊聽或竊取。
4.個人隱私利用權:權利主體有權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隱私,以從事各種滿足自身需要的活動。

隱私權包括哪些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第140條以書面、口頭形式宣揚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 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以書面、口頭等形式詆譭、誹謗法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法人名譽權 的行為。

第150條 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和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 節、後果和影響確定其賠償責任。

‎第151條 侵害他人的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而獲利的,侵權人除依法賠償 受害人的損失外,其非法所得應當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