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解答>財產侵權律師解答>

以簡訊作為證據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財產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3.33W)

以簡訊作為證據時要注意的問題:
1.要有證據證明該手機號碼確屬對方所有,且不存在被盜取、錯發簡訊的情況。
2.要證明所用手機收件箱中簡訊應屬只讀檔案,不能修改。否則證據效力將大打折扣甚至喪失。
3.簡訊是間接證據,因此當事人要儘量多的提供對自己有利的其他證據,使之彼此印證。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證人因履行出庭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費用以及誤工損失,由敗訴一方當事人負擔。當事人申請證人作證的,由該當事人先行墊付;當事人沒有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作證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墊付。

以簡訊作為證據時要注意哪些問題